2019年11月22日 – 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号:3036;下称「文晔」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接获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联大公司」)申报及公告拟以每股新台币45.8元公开收购本公司普通股177,110,000股(1亿7千7佰1拾1万股)(下称「本次公开收购」)之公开收购说明书及相关书件。本公司依法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议委员会,查证并审议相关事项后,一致决议通过:建议本公司股东不要参与本次公开收购之应卖。谨进一步说明本公司对于本次公开收购之疑虑:
1. 大联大恐非单纯对文晔进行财务性投资:
(1) 大联大于公开收购说明书中表示本次公开收购「系以财务性投资着眼」,另一方面又表示:「与被收购公司逐步开启良性对话的机会」。此财务性投资与良性对话两者应为相抵触的概念,大联大应有必要于公开收购说明书中具体阐述,以逾新台币81亿元收购文晔三成股权后,要与文晔开启何种「良性对话」?以及为何一定要收购本公司三成股权后,才能与本公司开启「良性对话」? 此外,大联大收购文晔三成股权所需约78.41%的资金来源,竟是源于短期融通额度,如此以短支长的「财务性投资」规划,显然不合营运常规。
(2) 大联大已于公开收购说明书说明:「除为维护股东权益所必要者外,公开收购人目前并无任何意图影响被收购公司经营之计划或想法。」反面言之,大联大可随时主张基于维护股东权益之必要或于收购完成后,恣意影响或干预文晔之经营。
2. 本次公开收购有反垄断法之疑虑:
(1) 大联大与文晔分别为台湾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电子零组件通路业者,一旦大联大与文晔结合,上游原厂为免过度集中而受制于台湾代理商,可能将部分产品转给中国大陆、美系、日系或新加坡代理商销售。此外,大联大与文晔的客户群高度重迭,结合后将影响下游客户采购议价的能力,损及台湾电子代工业者的权益。
(2) 根据本公司委请之台湾律师及中国律师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大联大公司应于进行本次公开收购前,分别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及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
3. 本次公开收购价格明显偏低:
经委请独立专家康储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黄国师会计师设算文晔普通股价值区间为每股新台币50.48~53.68元。大联大拟以每股新台币45.8元收购文晔发行流通在外普通股,明显低于前述独立专家设算价值合理区间之下缘。实则本次公开收购价仅略高于文晔过去3年每股收盘价均价。而文晔于公告本次公开收购前一日之收盘价新台币36.1元,则接近过去3年股价最低点。因此本次大联大提出之收购价格,对于长期持有文晔股权之股东而言仍属过低。
4. 大联大与文晔长年处于高度竞争关系,大联大取得文晔三成股权后,恐将严重影响文晔的日常经营,诸多供货商及客户并已表达严重关切并反对之立场,亦有很多员工向公司经营阶层表达对本次公开收购的担忧。
本公司自1993年12月23日设立以来,在创办人、经营团队及员工的齐心努力下,逐步从一间资本额新台币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成长蜕变为一间年营收超过新台币2,700亿元,员工人数超过2,300人,全亚洲拥有约50个营运据点,市值为全台湾上市(柜)公司前200名的绩优企业。自设立迄今26年间,本公司已面临过无数次来自各方面的困难与挑战,往往能在股东、原厂、客户及往来厂商的支持下,顺利化解排除。本次本公司面临同业突如其来发动的敌意并购,将秉持本公司自创业以来一贯的坚毅态度,勇敢面对挑战,以报答股东、原厂、客户以及往来厂商长久以来的厚爱。恳请文晔各股东能支持本公司及既有经营团队,不要参与本次公开收购的应卖,让文晔现有的经营团队能够继续为各位股东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