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联大公司公开收购文晔公司百分之30之股权,涉及文晔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影响文晔公司、员工及股东权益甚巨,对于本次公开收购过程涉嫌违反交易法、银行法等相关法令,文晔公司在律师陪同下,亲自前往台北地检署递状告诉,并针对下列提出质疑:

(1)大联大公司本次公开收购系意图长期持有文晔公司股权,惟竟以短期融通资金支应,则其是否确有长期持有本公司股权之意,显有可疑?大联大公司亦未详实说明收购取得本公司三成股权之目的及计划,甚至未叙及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及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能需提出申报的相关程序,大联大公司相关人士是否有虚伪或隐匿公开收购说明书应载主要内容或财务报告之情事,而涉嫌违反交易法相关规范?

(2)大联大公司进行本次公开收购,有将近八成之资金系以向金融机构之短期融通资金作为支应,然大联大公司却将短期资金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之用,资金用途显然与金融机构贷放目的不符,甚至有银行贷放用途为短期投资者,却仍被大联大公司作为本次长期股权投资之用,大联大公司相关人士是否有涉嫌隐匿实际资金用途而自银行取得短期融通资金之情事?

(3)另大联大公司本次突袭性公开收购,文晔公司事先完全不知悉,但文晔公司成交量于今年10月间起却有不正常价量波动,是否有不肖人士事先知悉大联大公司本次公开收购之情事,而预先买卖文晔公司,涉犯内线交易罪嫌?

针对上开涉嫌违反交易法、银行法等情事,文晔公司郑重呼吁检察机关立即启动调查,以维护文晔公司、股东、员工及广大市场投资人之权益。